4月27日,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徐静村教授在我校行政楼202会议室举办题为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划时代意义”的学术讲座,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李卫平教授主持报告会,我校200多名师生参加了报告会。
徐静村2005年入选首批“当代中国法学名家“,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,兼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、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、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教育部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。报告会上,徐静村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讲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划时代意义。徐静村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治国方略,先后经历了以阶级斗争为纲,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到如今提出“ 以建设法治国家为中心”,标志着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。他详细讲述了建设政治大国、经济大国、军事大国、文化大国的意义及历史重任。他还提出通过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建设,一体化解决当前中国发展中的问题,以制度来约束权力,防范腐败,只有通过文明的制度才可在中西方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。
讲座最后,徐静村又针对老师和学生们提出的“高薪养廉”和“冤假错案的制度防范”问题进行了解答。